关于灵活用工平台新政的解读
尊敬的客户:
首先很感激多年以来对友加云的信任与支持。友加云对于灵活用工业务一直是以合规为前提,因此这么多年也一直未卷入一些税地暴雷事件,这归功于您与我们共同坚守合规底线,是双方共同努力的结果,再次我仅代表公司感谢各位的信任与支持。
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这一段时间相信各位都很关注,为了便于各 位客户伙伴们理解,因此我们将相关规定、答记者问、税务总局2025年15号文、16号文 以及相关解读进行了全面整理,以便各位更好的评估未来与我司灵活用工平台合作的业务应 当如何进展。
一 、哪些平台需要报送
相关规定规定了8类平台需要报送,简单汇总一句话就是钱通过平台来进行发放的这些 平台,不管是做什么内容的,平台都需要报送自己主体信息,此外平台上的商户以及收款人 信息和收入都需要报送。
二 、平台上的收入性质以及如何纳税
根据所有目前出的六个相关文件,总结下来一句话是:除了销售货物、提供运输服务是 经营所得,其他营利性服务取得的收入都算劳务报酬。
纳税按照:连续劳务申报(连续劳务并非新鲜字眼,税务一直存在连续劳务申报的口子 只是之前仅限于全日制实习生、证券经纪人、保险营销人员。因此做了一个延伸。)
按照适用累计预扣法,扣除费用20%,扣除5000元/月,按照3%-45%预扣“劳务报酬”,
次年合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跟工资的区别:
①不用缴纳社保;
②不能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次年个人汇算清缴可以合并)
③可以打8折计算收入
跟一般劳务的区别:
①所得税预扣率降低;
②增值税起征点提高;
③可累计按月扣除5000元
三 、何时申报
根据所有目前文件,10月份需要平台报送7-9月的所有平台内人员信息和收入信息。以及11月申报10月的个人所得税。这是所有文件中已经确认的。至于7-9月平台内发 放的自由职业者的数据,我们平台是一定需要报送给到税务所有的数据,至于这几个月是否 需要按照连续劳务报税,这是有待进一步明确。但是我司的判断认为需要交税,不交税的风 险极大。
四 、哪三类免于报送
《规定》中已经明确配送、运输、家政类群体,因为人数众多外加享受完各种优惠政后,大多数免税,因此规定这三类群体免于报送。但是我司解读完所有政策后,认为这三类 群体季度报送是免于报送,但是是否还需要按月申报个税(0个税也是要申报的),这有待 进一步明确。大概率可能报税也可以免。
五 、未来的影响
新政出台后,行业内一片哀嚎,但我司却认为这是我们一直期盼的这个行业内的春天, 过去多年灵活用工平台因为适用的政策不够明确,平台内上的收入是经营所得还是劳务所得 众说风云,因此导致这个行业价格在不断的内卷但是风险在不断的放大,每年都有多起平台 暴雷事件,最终买单的还是客户方。因此此次涉税信息报送的规范,是对于违“灵工”业务 的清洗,但是对于真正在用长期兼职、灵活用工的客户来说这是一个好消息,接下来只需要 选择税务各方面合规的平台即可。而各个平台也会从卷价格,到开始不断完善自己的技术能 力甚至会在c 端工作推荐以及撮合中开始真正创造价值。这是整个行业的福音。因此我司在 这里再次友情提示:
1、 我司建议客户自2025年7月1日起严格遵守税务新政,连续劳务申报应按照规定 执行。依据在于连续劳务申报数据可纳入国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收体系。 即便申报工作 推迟至10月份,国家税务局依然有权要求企业依据累计数据进行申报。若平台企业隐瞒部 分数据未予申报,将导致企业财务成本数据与税务申报数据不一致,从而引发税务风险。基 于我司在灵活用工和传统人力资源领域积累的十余载经验,所有综合所得数据均会在汇算清缴时反映至个人端。若个人配合度不高,企业将面临较大的补税责任。此外,根据以往经验,税务新政 发布初期,税务机关倾向于严格查处违规的典型案例。因此,我司诚挚建议客户深入研究新政内容,确保合规操作,以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2、个人按照连续劳务完税已经是明确的事宜,灵工群体本就应该按照个税法交税,这 是根本,因此个税成本的增加还是需要尽快做好相应宣导工作,让接单的自由职业者早日接 受。(现在全日制工作的群体和灵活用工群体的个税税负相当,这体现了公平性。)
3 、 因为现在平台需要信息报送,需要报送商户信息、收款个人信息、并且个人app 可 查,因此请各位客户再次梳理下内部业务。因为我们详细信息报送之后一定会有风险扫描, 风险排查等,因此请各位客户必须重视。
4、对于接下来平台上每个月都有连续劳务申报的人员,可能还会影响失业金等福利待 遇的领取,因此也需要特别关注。
5、对于一些高收入的自由职业者群体下一步个体户方案、临登方案详情可以咨询我司 商务或相关人员。
最后也请各位客户如若之后还需要继续使用灵活用工业务的, 一定要认真判断接下来各 个平台的对外通知,做好最正确的判断,以防有些平台在7-9月低价收割一波客户跑路,从而给自己公司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谢谢!
杭州友加云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日
附件:
一、《1-10万连续劳务个税预测表》
二、《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0/c5241238/content.html
三 、司法部税务总局负责人就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答记者问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5/c5241242/content.html
四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
企业报送涉税信息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15号文)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41477/content.htmi
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报若干 事项的公告(2025年16号文)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41472/content.html
六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平台内从业人员办理扣缴申报、代办申 报若干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5/c5241475/content.html



